东山一购物广场涉嫌不正当竞争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2: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蔡伟艺

  通讯员 李空军

  林雯文 林鸿敏

  本报讯 俗话说“亏本买卖没人做”,漳州东山一超市却以超低于成本价卖蔬菜。东山县工商局近日对这起漳州首例低价倾销案进行明确认定,并责令改正。

  今年3月底,东山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漳州市东山县某购物广场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蔬菜,扰乱了蔬菜市场秩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购物广场从今年3月份开始,每天挑选1到2种蔬菜,以低于成本价格来销售。以大白菜为例,每500克进货价在0.3~0.5元不等,而销售的价格每500克才0.1元。

  原来,商场老板是为了使自己的商场生意更红火,故想出“亏本”卖蔬菜的经营方式来吸引顾客。凭着价格优势,吸引大量顾客,让顾客误以为其他物品也是价格低廉,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执法人员认定,这家购物广场的行为属于低价倾销,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当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

  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之外,或在清偿债务、破产、歇业等特殊情况下,依法处理商品之外,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除了直接低价倾销,还有商家以特价、返利、买一送一等方式,变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