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扩大闽台金融交往合作区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2:3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促进海峡西岸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了解到,我省将扩大闽台金融交往合作和金融业对外开放,先行建立两岸银行间双边结算和清算关系,扩大台币在福建兑换的业务范围和区域。

  目前,我省正积极争取中央更多的政策支持,允许福建先行先试,鼓励各类台资金融机构到福建设立机构,投资参股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或创办产业投资基金;争取我省金融机构在台设立机构,实现两岸金融业双向直接交流。在银行业合作方面,我省有望在中央政策支持下,先行建立两岸银行间双边结算和清算关系,扩大台币在福建兑换的业务范围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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