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7月必须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02:01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任明勇)昨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会上,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说,渝北区率先改革和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该办法将惠及该区6.2万贫困人口。

  按照渝北区《关于改革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辖区内的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等五类人群,只要生病治疗,就可获得救助。据介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等三类群体,患慢性病或特殊病以及80周岁以上的老人,经审批后,每人每年可以获300元的日常医疗救助金。城市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丧失劳动力的重残人员以及常年患重大疾病的人员,每年可获500元医疗救助金。

  会议要求,今年7月,全市各区县必须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医疗救助办法完善后,将惠及近200万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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