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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推向西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03:14 第一财经日报
已在江西、福建等省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将向西北地区推进。 昨日在西安召开的西北五省区及西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认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使西北地区“生态得改善,资源得增长,农民得利益”,同时这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 西北地区气候干旱,生态条件脆弱,沙化土地集中分布,森林资源稀少且分布极其不均,公益林比重较高,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一直是全国林业建设主战场。 《第一财经日报》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此前,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等六部门曾组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组,用了十几天时间到江西、福建两省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这次调研得出的结论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十分重大,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林地的延续和深化,是改善生态、造福农民的重大举措,合民心,顺民意。”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说,调研组一致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份福建、江西的成功经验,应在全国大力宣传推广。 “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目前林业核心问题的根本所在,也是林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执行院长彭真怀教授向记者表示。 他认为,无论是从林业企业和职工的实际利益出发,还是从中国的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安全角度出发,林权制度改革的脚步都显得沉重而缓慢。 “必须要用一把手术刀切入改革的要害位置,最终让职工和林农实实在在地拥有林地,这就是林权改革。”彭真怀说。陈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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