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高利税和健康间取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09:27 广西新闻网

  应当立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

  卫生部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相信,立法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现在,很多国家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展览馆、购物中心、银行、学校、医院等,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包括政府办公楼、公司的写字楼等),又进而扩展到大众餐饮娱乐场所(包括餐厅、酒吧、夜总会、按摩院等)。

  2004年3月,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建立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无烟化的范围包括所有的办公室、餐厅、酒吧和旅店等公共场所。不到3个月,挪威的无烟立法也开始生效。此后,在这两个国家的引领下,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几内亚、毛里求斯和乌拉圭等12个国家相继开展了创建无烟工作场所和无烟公共场所的工作。

  然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多半出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或细则中,而且内容模糊,执法主体不明,可操作性不强。比如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总则中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

  2006年10月,卫生部成立了履行《公约》领导小组,并设立履行《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国务院委托,卫生部正着手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定后的《条例》将强化有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如何在高利税和健康间取舍

  不过,现实的挑战远不止这些。有关数据表明,从1987年起,烟草一直是我国第一大税源。2002年,我国烟草行业上缴利税 1456亿元,占我国财政收入的8%。2004年我国烟草行业累计实现利税超过2100亿元,与2000年相比翻了一番,烟草业税收占全国总税收的 10%。2005年增长到2400亿元。

  “如何在高利税和卫生健康之间取舍,将是一项异常严峻的考验。”有专家说,对于政府财政而言,禁烟无疑于自剜其肉。

  事实上,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起,中国就开始控烟,一些限制规章也相继出台。2003年,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两年后《公约》生效,政府是否禁止或限制有关的广告、促销和赞助,是否直接或间接鼓励他人吸烟将成为主要判断标准,国内烟草企业宣传渠道受到进一步的制约。

  尽管如此,中国的控烟行动仍被认为处于初级阶段,其重要原因是经济的需要。一个佐证是,今年第一季度,我国烟草行业仍呈现良好发展之势,不管是产销量还是利润都有很好的数字。比如南部某省省内卷烟企业前4个月共实现利税203.11亿元,同比增长26.9%,其中销量增长的贡献率约为24.0%,结构调整的贡献率约占72.0%。

  一个好消息是,2008年我国将举办奥运会,而从1988年加拿大冬季奥运会开始,“无烟奥运”不仅是一个目标,而且变成了现实。各奥运会举办国在比赛期间对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禁止吸烟及一切与烟草有关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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