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不再“暂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11:24 青年参考

  5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正在等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 将涉及5大改革措施,其中包括:严密和完善暂住户口登记管理;取消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条件限制;放宽老年人到城市投靠 子女的户口迁移政策;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这一消息吊起了许多人的胃口,尤其对以下这批人来说更是如此——他们在北京生活了十年八年,有固定的住所,有 稳定的收入,也在北京纳税,但是说起来却还在北京“暂住”。虽然孙志刚的死换来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这部分人没有了 被警察递解回乡的恐惧,但他们子女的入学仍然是个问题,甚至装个固定电话都要找有北京身份证的朋友担保,不爽之情自不 待言。

  在国外,户籍只是一个居住的登记。但在我国,昔日它是计划经济的大门卫,如今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桎梏。因此 ,户籍制度回归本位,正当其时。

  巧合的是,也是在5月22日这一天,《京华时报》说,市规划委向社会公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重点新城发 展实施规划》指出,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要受聘于新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办理北京常住户口,不受进京指标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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