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定高考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15:28 生活报

  本报28日讯今日,我省招考部门针对今年高考照顾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据悉,今年高考所规定的各项照顾政策分数将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果学校在批次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将不顺延。此外,凡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由省招考办在网上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顾政策。

  据省招考办有关人士介绍,符合高考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需经个人申报(正在公示,个人申报已结束)、招办审核、上网公示方可享受照顾政策,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还须经过全省统一测试并认定。但各项照顾政策都只规定照顾投档,是否被照顾录取需经招生院校审查决定。其中,照顾投档还有三种限定条件:一是考生统考成绩在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上可优先录取,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二是或在考生所报院校(省内外所有院校),或在考生所报省内(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或20分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是所有照顾政策都不适用体育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并且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也只能照顾一项。

  因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并非都能享受到照顾。

  很多考生和家长对“省内院校”和“省属院校”两个概念不太明晰,据了解,“省内院校”是指校址在我省境内的所有招生院校;而“省属院校”指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三个部属院校外的其他省内招生院校。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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