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等十年盼来“红利”76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15: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冠熠公司的“银杏树认种”投资被疑是陷阱

  本报讯 记者广水报道:投入1980元,50年后能收回33万元?这个看似荒诞的“投资神话”,竟让大批东莞市民身陷其中。这就是所谓的“银杏树认种”。发起方为“上海冠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他们的“计划”,投入1980元认种一棵银杏树,第二年便可获收益19元,第三年91元,50年后就可“收益33万元”……

  在“财富梦”的刺激下,早在2000年之前,许多东莞投资者就纷纷认种。之后,投资认种达到五六千棵树。不过,他们除了在第二年获得可怜的“一棵树19元”的红利外,此后一切都成了“水中月、镜中花”!日前,清醒过来的投资者们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个公道。但律师则却表示,所签订的合同并未承诺收益,官司难以获胜。

  数次追问公司 对方只是敷衍

  1998年,来东莞打工的年仅21岁的卫长远意外地看到了这个“绿色扶贫”项目。有人介绍银杏树的“认购前景”,称银杏树的叶子、果实都有深加工价值,银杏系列保健品“比美国花旗参价值还要高”;还特别提到,种树50年的回报“将达到33万元”。在养护期内,认购者享有自己认种的银杏树80%的收益;50年之后,树可以捐给国家,造福子孙后代……

  见“钱景”如此诱人,于是,在小饭店做厨师的卫长远将辛苦积攒下来的几千元钱全部投给了“绿色扶贫”,共买了4棵树———这差不多是他的全部积蓄。但等待了将近10年,卫长远的收益只是在2000年的银行账户上收到了一笔钱:19元乘以4,仅仅76元。其后又收到几盒银杏茶,从此没有任何回报。

  16岁就出来打工的卫长远,如今在大岭山镇一家烧鹅店做厨师,一个月仅1000多元收入。他对“银杏树认种”的高额回报仍存期待。他告诉记者,“上海冠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当年在东莞等地的办事处,现均已失踪,但在苏州,该公司仍有人接听电话。他数次去追问公司,对方都在敷衍他。

  认购五六千棵 集资逾千万元

  投资一棵树,50年后竟能收益33万元,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怎么会轻易使人相信呢?徐红是当年“上海冠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东莞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主要协助一名财务负责登记。她说,许多人也没真期待能够获得这么高的收益,不过,还是相信会有较高回报。而真正下决心去跟“风”投资的,是许多人到冠熠公司在安徽定远的种植基地现场考察后下才决心的。此外,投资者大都对银杏有点了解,知道它有很高药用价值。

  当时,徐红同许多投资者去考察时,全国各地的投资者云集。当地经济落后,该公司在此处已有大面积的种植园,每棵树上均挂着投资者姓名。公司聘用当地农民负责管理。当地也因此能够获得一笔收入。“既能扶贫,又有收益,许多人看了基地后,回来就投了许多钱。”徐红说。而该公司在媒体上的大篇幅报道,也让更多人确信“这是个好项目”。

  徐红告诉记者,当时公司派人在东莞设立办事处,有人专门收钱。自己看到项目很好,就介绍了一些亲戚朋友前来投资。自己当年共投资18棵树,亲戚朋友一共投资了大概1000棵树。“现在全打了水漂”。徐红还告诉记者,当年参与投资的,甚至有一些镇区政府的官员。

  “上海冠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名李姓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东莞认种银杏树的数量总共约为五六千棵。这样推算,集资数额高达1188万元。李某当年是冠熠公司在广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多年来一直与投资者保持联系。

  

苦等十年盼来“红利”76元

  购销合同如今成了投资者“心中的痛” 王俊伟摄

  公司香港注册 安徽定远种树

  对于徐红等投资者反映没有获得当年承诺的收益,冠熠公司这名李姓负责人予以否认,“一直都有收益,每年都寄过去一些银杏茶给他们,今年年底也会寄过去,但他们不满意,这能怪谁?”而徐红则告诉记者,银杏茶确实收到过,但很少,“提都不想提”。

  关于“50年一棵树33万元收益”,李某在电话中说:“谁会相信?你相信吗?这只能怪他们自己。”李某还表示,公司还在,生产基地也还在。所以,徐红等人认为“该公司属于非法集资,是骗人行为”是站不住脚的。

  据调查,“上海冠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8年10月在香港注册,1998年11月4日在上海登记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当年12月,在安徽省定远县成立“定远县冠叶银杏科技园有限公司”,负责银杏树种植以及银杏的生产、加工、销售。据记者调查了解,关于“认购种树致富而上当”的报道,此前《法制日报》、《江南都市报》等媒体曾报道过多次。除了诉说自己上当经历的人不一样外,当事公司的名称、手法完全一样。

  官司获胜不易 律师建议报警

  日前,一些投资人准备起诉“上海冠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法院讨个公道。但有律师看了材料后发现,投资者与该公司签订的仅仅是“购销合同”,而购销价格及承诺收益均未签订合同。承诺的收益,仅是宣传材料上写的,索赔诉讼根本无获胜可能。

  记者看到徐红等人提供的材料,确实仅有一份“银杏果、叶购销合同”。合同提到,投资者需从2000年4月9日到2048年11月16日,将所种银杏树所产果及叶全部提供给公司,公司按全国市场价收购。合同中并未承诺保证其收益。

  而该公司也自称“一直在履行合同”,提供其生产的产品。徐红告诉记者,2005年4月该公司发出的传真称,“因持续高温、电力资源紧张等原因”,“产品没有得到及时生存,发放工作产生脱节”,“如前几年尚未发放到的,我们一并陆续补发”……

  徐红说,公司给我们的产品,没有什么经济价值,“这伙人就是挖了一个精巧陷阱,骗我们跳下去!”。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多名律师。他们表示,投资者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反映该公司非法集资。(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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