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商场15日起空调不得低于2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00:0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左林)夏日到来,不少商场超市的空调已经凉气逼人,但为节能起见,从6月15日起,这些地方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都不得低于26℃。这是记者从北京市商务局获悉的。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30日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本市商场超市室内空调温度的通告》,将严格控制商场超市主要区域的室内温度。从6月15日起,除冷藏保鲜等特殊用途之外,夏季商场超市室内空调的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得高于20℃。

  通告规定,政府在商场超市推广使用绿色照明、节能灯具、空调通风系统智能控制、变频调速等节能技术与产品。

  对改造有困难的单位,建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引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能源改造工作。此外,还将完善能源计量统计制度,通过计量检测对耗能大户进行重点监察。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将坚持日常节能监测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昨日下午,市商务局流通秩序处负责人表示,过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也曾规定商场超市夏季空调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但由于不是强制性规定,各地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北京市近期将制定节能规划对此加以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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