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统一洗车价格被认定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00:31 新京报

  当地发通知要求统一涨价;河北省物价局称其限制竞争、操纵市场,下令纠正

  据新华社电(记者董智永)石家庄市洗车涨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河北省物价局对此事正式表态,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典型的、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石家庄市各洗车点立即恢复到5月28日前的价格水平。

  河北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李治波局长说,近日,石家庄市容环境卫生协会车辆清洗专委会发出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区各洗车业主自5月28日起执行统一的行业收费标准,按照通知要求,确定的行业标准为小型车每车15元,中型车辆每车20元-30元,大型车辆每车40元-60元。

  李治波表示,涨价引起了广大车主的强烈反映,“不少电话都直接打到省物价局询问此事。”李治波说,对这个问题,省物价局经过研究,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典型的、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

  李治波解释说,他们这种限制竞争、操纵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行业、行业组织在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时,应当鼓励价格竞争,严禁通过实行行业协议实行价格垄断。

  “我们的态度和处理意见是洗车行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洗车业主自行决定洗车收费标准,行业部门不得进行价格垄断。”李治波说,“市区各洗车点的洗车价格,要立即恢复到5月28日前的价格水平。”李治波说,29日,河北省物价局已经向

石家庄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其对石家庄市容环境卫生协会车辆清洗专委会发出的通知立即纠正。石家庄市物价局表示,他们将按照省物价局的指示精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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