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鸿祥辞去北京副市长职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00:47 新京报
翟鸿祥辞去北京副市长职务
翟鸿祥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昨日下午,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因为年龄的原因,翟鸿祥辞去副市长职务。

  因年龄达到中央规定的任职界限,翟鸿祥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以按表决器的形式,审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翟鸿祥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在会上说,翟鸿祥同志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协助市长,坚持改革,不断创新,推动北京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分管发展改革、财政、税收、统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
审计
监察、人事管理和
公务员
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会议随后表决决定,任命原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副局级组织员张清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个人简历

  翟鸿祥

  女,1946年6月生,北京市人。

  曾任北京有机化工厂副厂长、党委书记,北京市审计局副局长、局长、党组副书记、书记,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7月任北京市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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