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过低提醒外出多备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03:0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陈志峰

  本报讯 公共场所的空调定在几度才算合适,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昨日,厦大附属中山医院专家陈治卿教授介绍说,空调器的使用温度不能过低,人的皮肤的临界点温度是33℃,高于33℃就感到热,低就感到凉;建议老人、儿童等体质较弱的人群,出门时最好自备衣物以保暖。

  入夏以来,气温日渐升高,不少怕热的市民早早就开始使用空调了。按照有关规定,厦门公交公司和中巴车也从5月15日起开始开启空调。而在这之前,一些公共场所如商场、医院、酒店、宾馆和写字楼则已在各种争议中先发制“冷”了,空调开足了马力,凉快得有点“冻人”。

  去年因为用电紧张的缘故,厦门市政府节能办曾下文要求各单位空调温度统一控制在25℃左右。今年由于电量充足,就没有再硬性规定空调温度数。所以许多单位都根据自己需要来调空调温度。不少市民表示,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过低,已经威胁到大家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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