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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8所港澳高校在赣招生 不注销内地户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08:07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6月1日南昌讯(彭江兵 报道) 根据省教育厅近日出台的2007年香港、澳门特区高等学校在江西招收自费生实施办法,今年有18所港澳高校在我省招收自费生,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港澳院校。 香港12所高校在赣招生
在赣招生的12所香港高校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其中,后10所香港高校属于单招院校,报考这10所单招院校的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联系报名和咨询,也可到南昌市招考办联系报名。这10所单招院校的录取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并须在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经考生本人确认就读的)报省高招办。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而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可在填报内地普通高校的同时,在我省统招提前本科批次志愿中直接填报。这两所香港高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2。 6所澳门高校在赣招生 在赣招生的6所澳门院校是: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亚洲 (澳门) 国际公开大学。其中亚洲 (澳门) 国际公开大学只招收研究生。我省考生可直接到南昌市招考办报名。 对于报考招收本科生的5所澳门高校的考生,省高招办将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报名表及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等资料传递给招生院校。澳门5所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赴港澳高校就读不注销内地户口 凡被香港、澳门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赴香港的新生还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学生在香港、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供中国江西新闻网专稿) 编辑:魏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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