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扫黄”的三大法律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18:07 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伍洲奇/文伏志勇/图

  “约3.7亿色情网页正在威胁着青少年网民”,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近日表示,要坚决刹住互联网这股“黄”风。 据公安部披露数据显示,2007年4月12日至5月15日短短一个多月,全国各地共清理、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等有害 信息16万多条,依法关闭违法网站和网上信息服务栏目4800多个,立案侦查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案件1170多起。 网络色情给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危害不容低估,本期“法律讲坛”邀请华东政法大学陈岱松副教授,为读者阐述破解互联 网“黄”风的法律关键。

  关键1:

  完善法律制裁网络色情

  前不久,34岁的家庭主妇李女士在家中用视频与多人一起进行裸聊,被警方抓获,检方最终对该起裸聊案作出撤诉 处理,人们对此记忆犹新。刺痛人心的不只是某些人道德沦丧,更是背后的法律难作为。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陈岱松认为,网络裸聊并没有触犯现行《刑法》的任 何规定。因此,北京市检察院眼睁睁地看着被抓获的人员走出刑罚的视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裸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 恰恰相反,这说明打击网络色情还极需立法的完善。(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我国目前对于打击网络色情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主要由《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 安全的决定》等法律的相关条款作出规定。2004年6月1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发布了 《互联网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但遗憾的是,该规范是一种自律约束,并无法律强制力。对网络色情欠 缺有力的打击,因此,要加强对互联网色情的立法,有人提出可以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将“有伤风化罪”列 入刑法,这也是一个可取的办法。

  关键2:

  加强国际合作必不可少

  2005年,惠州市公安机关捣毁了一个名为“六色链社区”的色情网站,该站建立和维护点设在惠州,但是网站服 务器设在外国,这给此案的侦破带来了很多困难。(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 azhizhoubao)

  “对于来自境外的互联网色情信息,世界各国都无法彻底打击制作、复制和传播色情信息的境外源头,而只能利用技 术手段对境外色情信息进行封堵,从而给网络色情在全球的肆虐留下了空间。”陈岱松告诉记者。

  “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尤其是国外的中文色情网站,甚至让用户丝毫感觉不到语言障碍,这值得深思!”陈岱松对 网络色情的现状表示出深深的忧虑。由于各国的法律体系不同,给网络色情的打击带来了诸多不便,租用国外服务器来逃避国 内警方监管,成为目前国内色情网站的一个普遍现象。因此,加强各国对话,提升国际合作层次,建立专项国际监管联盟,在 侦察、缉拿等方面给以相互的便利,对于打击网络色情将有更好的效果。

  关键3:

  反黄需要民众支持

  色情网站为什么能够存活?是因为有好色之徒的供养。承建“性福天堂”网站的吴如平向公安机关供述,他仅凭在自 己开办的网站上链接了2部淫秽影片,赢利就高达3.5万元。

  陈岱松坦言:“除了要求民众积极抵制色情网站外,政府不妨设立一定的奖金,鼓励老百姓积极参与到色情网站的清 除活动中来。”

  由于网络技术的进步,专用拨号器每次拨号上网时,都会有一个不同的IP地址产生。等网络警察查到IP地址时, 犯罪嫌疑人早已逃之夭夭。更为重要的是,网络近年来出现的点对点技术让管理部门的查处行动举步维艰。色情网站的管理员 仅将色情信息发给他的“目标顾客”,这具有很强的隐秘性,网络警察很难发现,即使在发现之后,也很难进行证据收集。民 众的积极举报能有效地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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