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部分地区遭洪灾 国家防总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0日14:5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姚润丰)6月6日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降雨强度大,洞庭湖水系湘江上游、韩江支流等发生较大洪水;沅江上游、西江上游部分支流发生洪水。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及时启动了Ⅳ级应急响应,研究当前防汛抗洪形势,部署具体工作。

  记者10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了解到,进入6月以来,我国江南南部、华南北部及贵州南部降雨100至200毫米,其中广东东部、广西东北部、福建西南部、江西和湖南南部降雨200至300毫米。广东、广西、贵州、湖南等地局部发生较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基本为分散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和房屋倒塌所致。

  国家防总办公室统计显示,广东省梅州、河源等6个市17个县(区)144.5万人受灾,山体滑坡造成8人死亡、房屋倒塌造成5人死亡、3人失踪。梅州市韩江支流有8条千亩堤围发生决口,及时转移了堤围内受洪水威胁的群众9550人。广西桂林、柳州、河池、百色等地发生较严重洪涝灾害,全区有35个县(市、区)170.73万人受灾,洪水冲淹死亡6人、山体滑坡死亡2人、失踪1人。贵州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州等地有17个县23.5万人受灾,洪水冲淹死亡6人、山体滑坡死亡1人、4人失踪。湖南怀化、娄底等地有7.95万人受灾,洪水冲淹死亡3人。

  据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志彤介绍,6月9日,国家防总、水利部紧急派出工作组赶赴广东灾区了解情况,协助地方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洪涝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部署抗洪抢险具体工作,认真组织,科学调度,及时转移受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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