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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四个办法 严格责任考核 山东强化日常监管促减排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0:01 中国环境报
(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本报讯 山东省环保局日前召开全省市、县环保局长视频会议,部署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试行)、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试行)和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试行),强化对重点污染源和水、大气环境的日常监管,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山东省环保局出台的《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要求,要严格监管1000多家重点企业,管住全省企业排污的主要闸门,建立重点监管企业档案。《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试行)要求,要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档案,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与企业的关系,认真搞好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监测,当地环保部门每天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分别进行一次检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环保局每旬对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次检查、监测;省监察总队会同省监测站每旬至少随机检查、监测各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10%。《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全省南水北调、淮河、小清河、海河、半岛诸河五大流域59条主要河流水质的监测,并检查、校正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监测设备要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联网。 山东省环保局局长刘富春在会上指出,“四个办法”是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运行规则,是为摸清全省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水和大气环境的基本情况,建立工作档案,逐步使全省环保系统的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经常化、数字化,使环保工作由以事后查处、被动查处、集中查处为主,逐步转变为以事前监管、主动监管、经常性监管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