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腐败官员通过打擦边球方式权钱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12:02 中国新闻周刊

  但是,如曾锦春般公然腐败的尚属少数。更多的腐败官员在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闹出“认证风波”的全国牙防组,就游走于企业赞助和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

  此外,更多腐败官员是不通过自己出手的。据查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通过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是以坊间戏语,“一个贪官的背后一定有一个贪婪的情人。”

  而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只是‘双规’以后”,才想明白了通过家属接受企业送礼也是受贿。

  这种受贿还是容易被抓住把柄的,更为隐蔽的是“权力期权化”。前不久爆出的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

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等,都是退休后“下海”捞“大鱼”。相关的调查表明,他们不过是任上权力任后享受。而不少退休官员“下海”后成为诸如企业的高级顾问,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其间是否有猫腻,一直耐人寻味。

  这些层出不穷的腐败花样,已经不再能够激起大家的惊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顺应形势发展,中共对腐败的认识与制度化的治理也在逐渐强化。

  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首次提出了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大框架形成局面下的具体措施,更是层出不穷。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对本刊记者说,“恐怕几千个文件都不止了。”而严禁通过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则是新形势下对腐败行为的一次对症下药。

  关键在落实

  腐败多发的原因耳熟能详。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回答关于反腐败问题的提问时,非常明确地表示:“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这就是我国目前反腐面临的结构性困境。胡星斗说,我国目前已制定了300多部法律、800多部法规和3万多个规章。但通病是,在不受监督、肆意延伸的权力面前效果有限。

  在轰动一时的郑筱萸案中,尽管有《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规定,药监系统在做药品审批时也引进了专家的技术评审,但是事后证明,专家的技术评审形同虚设,行政审批权力依旧高于一切。

  一些接受本刊采访的专家学者对本次新《规定》的效用还是表达了一定程度的担心。中央党校的一位专家在给本刊记者的短信中评论《规定》说,“类似通知太多,基本属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尽管《规定》列出了有针对性的八条禁令,但其现实的可操作性如何还有待实践检验。胡星斗说,“关键是这些规定有多少可以落实。”他认为,《规定》里虽然列举了严禁,也有“严肃处理”的话,但是,没有看到具体的问责惩罚措施,“没有大力度的问责惩罚,所有的规定效用就会大打折扣。”

  这样的例子已经很多。胡星斗举例说,1995年5月25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由于缺乏监督与问责,最后是不了了之。

  针对此次《规定》的具体条款也有一些争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说,权力的期权化是很难认定的。当事人双方很多只有一个口头的约定,要取证也是非常难的。在此情况下,如何认定是一个大问题。“但在很多国家这就不是一个问题,”任举例说,在新加坡,只要官员的一项决策,结果明显不合理,那就足以让这个官员接受惩罚。而在中国,这一点还做不到。“而且,在具体操作中,如何保证举报的有效性,有效地保护举报人,这都是个问题。”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看到在制度反腐的征途上,中国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记者 何忠洲)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