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创业园复核不达标将除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1: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晴)前天,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本市将对已经命名的8家留学生创业园进行复核,未达到条件的将被取消命名。同时,本市将开展第二批创业园认定工作,要想被认定为创业园,须具备为园内留学人员企业进行融资支持的能力等四大条件。

  此次开展的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工作,主要针对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独自建立或共同建立的园区。要获得新认定必须符合四大条件:要拥有5000平方米以上场地,且有一定面积的共享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拥有不少于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并具有为园内留学人员企业进行融资支持的能力;70%以上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园内留学人员企业超过30家。

  ■附件 将接受复核的8家创业园

  北京市留学人员海淀创业园、中国北京(望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北航留学人员创业园、北京科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北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北京理工留学人员创业园。

记者:王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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