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允许“开办”律师事务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7:1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今后,我国将明确允许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在24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律师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设立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并严格限定了其设立条件,对其承担责任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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