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山西黑窑问题不关法律与人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15:30 法律与生活

  文/童大焕

  据新华网6月17日报道,在中央领导的直接批示、全国人民的无比愤慨下,一场解救当代奴工的专项行动在山西、 河南等地迅速展开。在黑砖窑相对较多的临汾、运城、晋城三市,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山西省公安厅17日说,截至6月17 日16时,山西省共检查小砖窑、小采矿厂、小冶炼厂等6256处,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74人(其中14岁以下童工18 人,14~18岁的未成年人6人),刑事拘留30人,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

  雷霆风暴之下,我们没有欣慰,更多的是警惕:当初与黑窑集团沆瀣一气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如今摇身一变俨然成 了正义的捍卫者。人们没有理由不担心犯罪集团为了减轻罪责而隐匿、转移奴工,甚至不排除有人为了毁灭罪证杀人灭口。事 实也已经证明,专项拯救行动开始后,相当部分奴工失踪,甚至已经找到的孩子也失踪了。他们很可能仍在黑窑窑主的掌握之 中,其生命安全令人担忧。而此前的媒体报道,在山西黑砖窑做苦工的,光孩子至少有1000人,在网上发出求救信的河南 籍父亲就多达400位,他们的孩子大多在郑州火车站、汽车站、立交桥下、马路边等地方被人贩子诱骗或强行拉上车,以5 00元一个的价格卖到山西的黑砖窑做苦工。

  山西黑砖窑的奴工现象,历时之长、范围之广、侵权之恶劣、犯罪链之严密程度都令人发指,成年、未成年的农民工 在这里像牲口一样被黑心的窑主和工头迫害和压榨着。他们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超负荷地劳动,失去人身自由,有人被打死, 有人被逼疯,所有的人从肉体到精神都伤痕累累,生命朝不保夕。洪洞县曹生村那座黑砖窑,拐骗了32名农民工,有打手和 狼狗看管,农民工每天工作16小时以上,不发一分钱工资,一日三餐吃馒头、喝凉水,睡的是地铺。稍有怠慢就会棍棒加身 ,农民工被解救时个个遍体鳞伤。他们已经沦为典型的当代奴隶: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在暴力强制和恶劣条件下被迫从事超强 度劳动,完全没有个人经济收入,可以被随意买卖,可以被无辜打伤打残打死。这是山西的耻辱、中国的耻辱,也是整个文明 社会的耻辱。

  此类黑窑奴工现象之所以出现,有人认为是因为人性的集体沉沦,包括当地知情村民的沉默。我不认为这是根本的原 因。因为当初作恶的包工头被抓后同样承认“对不起工人”,人性的丑恶与善良任何时候都在同样的人身上存在着,关键是环 境让其释放的是善还是恶;至于普通村民,在强势集团的压力下,选择懦弱和沉默往往是其自保的惟一武器,任何人都应该有 懦弱和苟安的自由与权利。

  有人认为是黑窑主和黑工头们受到的惩罚太轻,法律对这些当代“奴隶主”太客气了。原因在于1997年修订后的 刑法增加了强迫职工劳动罪。新刑法第24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职工劳动,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此,有人建议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 释厘清刑法第244条的适用范围,对恶意开展奴隶劳动的行为可在刑法中单独增加处罚条款或明确其适用现有其他处罚更重 的罪名。

  对此本人亦不以为然。黑窑奴工问题,仅就黑窑主和黑工头们来说,他们涉嫌触犯的刑律就远不止是强迫劳动一项, 还有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乃至杀人、虐待、非法买卖人口、非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工资、侵占他人财产、非法生产经营、破 坏耕地等;而在奴工的获取、提供链条上,犯罪嫌疑人则涉嫌诱骗、拐卖、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罪行。这些罪行,数 罪并罚,都是反社会反人类的重罪。同时,世界刑罚史的经验证明,所有的刑罚,要害并不在越重越好,而在于惩罚的及时性 和必然性。

  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会重罪轻判轻罚?为什么如此恶劣的罪行会长期隐而不发隐而不究?据当地群众所说,黑砖 窑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往往独霸一方,与当地基层干部相互勾结。原因就在这里!是基层权力的变质孵化出了此起 彼伏的罪恶,让黑窑主们如此肆无忌惮,成长为令闻者色变的当代奴隶主!经验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横行一方,就是因为 背后有权力保护伞。在本次洪洞县黑砖窑事件中,有的警察只允许家长解救自己的孩子,任由窑主恐吓家长;有的劳监部门工 作人员参与倒卖童工;有人为黑窑主通风报信,使其销毁现场并逃匿……

  文明何其脆弱,任何时候都不堪野蛮和暴力的袭击。但是,一旦权势与野蛮、暴力相勾结,那样的世界将比弱肉强食 的原始丛林更野蛮、更黑暗。个人的犯规,甚至如集团犯罪这样的犯规,都还是在能够控制的范围,而如果出现一级政府的相 当部分人犯规而不受追究和惩罚,就可能出现真正的失控。

  因此,除恶务尽,首要的就是要清除基层政府中的害群之马,他们才是罪恶的保护伞和黑暗的源头。渎职的要法办, 失职的应辞职,该全面重组的机构必须重组。如果仅仅把目标集中在黑窑主和黑工头,以及参与贩卖、绑架人口的人身上,而 不在地方官员这个源头上除恶务尽,则今天的事件,明天还会重演,一如昨日的噩梦在今天重现。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7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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