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弟弟替干部哥哥顶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0: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7月17日讯 哥哥酒后开车肇事撞死人,弟弟为保哥哥公职,主动投案顶罪。结果最终未能隐瞒事实。7月16日,郯城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哥哥王义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包庇罪判处弟弟王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义是郯城县一名机关干部,王辰是郯城县某单位驾驶员,二人系亲兄弟。2006年11月,王辰利用其单位领导外出学习之机,将单位的轿车借给哥哥王义驾驶。王义酒后驾驶该车外出办事,途经县城某路段时,与骑自行车的一对母女相撞,致母亲死亡,女儿受伤。经郯城县交警大队认定,轿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案发后,弟弟王辰考虑到哥哥是机关干部,追究法律责任后可能会丢了公职,毁了前程,而自己只是一名临时工,遂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谎称肇事车辆是其驾驶。交警部门根据其供述认定王辰为该交通事故肇事责任人,负全部责任,致使哥哥王义暂时逃避了酒后驾驶和私自驾驶其他单位车辆撞死人的法律责任。

  而最终经目击证人举报和司法机关缜密侦查,事情很快真相大白。兄弟俩费劲心机“移花接木”,没想到却落得双双获刑的下场。(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通讯员 谭 轩 沈婷  记 者 胡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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