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单位超20%人员交通违法取消评优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1:10 新晚报

  据新华社郑州电(记者 李丽静)郑州市规定单位超过20%的人员交通违法,将取消文明单位等评选资格。

  此次整顿交通秩序,非机动车和行人是管理重点,行人违章将罚款20元。单位超过20%的人员交通违法,由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力的,取消该单位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单位等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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