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村民回迁房面积缩水状告乡政府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1:3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昨日,朝阳区三间房乡东柳村村民张永明将三间房乡政府告上了朝阳法院。他认为乡政府提供给他的5套回迁安置房不仅质量不合格,还缩水30多平方米。请求法院判决乡政府给他提供同等面积和质量的房屋,并赔偿100万元。三间房乡党委副书记昨日回应称,不能提供同等面积房屋,只能补偿差价。

  村民 房屋户型与约定出入较大

  张永明诉称,2005年9月17日,他与乡政府签订《三间房乡绿化隔离地区集体土地腾退安置协议书》,承诺腾退21间房屋,乡政府补偿款112万余元,其中110万余元用于购买乡政府提供的5套回迁安置房。

  张永明称,入住后他发现,5套房屋缩水总面积达30.25平方米。而且房屋

户型与协议约定出入很大,两居室变成了“中间厨房两边房间”的一居,一居室洗手间转身都困难。已经入住
装修
的邻居告诉他,有的房屋连防水都没有做。

  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开发商北京百利汇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东柳村党支部书记赵富林。张永明认为村干部担任开发商负责人导致拆迁工作有失公平。

  乡政府 大部分村民已接受补偿

  张永明的安置房在规划中属于B8区。《三间房乡政府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载明,与张遭遇相同的还有数十户。在今年1月初致B8区回迁户公开信中,乡政府承认,指出因把关不严,监管不够造成回迁房面积缩水。并责成开发商进行整改,与村民协商解决。

  据悉,事后大部分村民接受了差价补偿,现已入住。昨日,三间房乡党委副书记陈杰称,目前只剩下包括张永明在内的3户还未签订补偿协议。

  陈杰介绍,缩水只能补偿,不能提供房屋,补偿价是购买价的双倍。当初的购买价格约为2800元,乡政府通过多次做工作,最终使接受补偿协议的村民获得了每平方米1万元的补偿款。对于张永明为什么不接受这个补偿价,陈杰认为张想要更多的利益,并表示,不能接受100万元的索赔,但最终会尊重法院判决。

  对于赵富林担任开发商法定代表人的问题,陈杰解释称,土地是村集体所有,当初是想更好地发挥村委会的主动性,为村民服务,但执行时发现不妥,已经责令赵富林辞去开发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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