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押送炸药赴晋开黑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1:40 新京报

  本报讯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 警车开道,交警中队长亲自护送,一辆装有近三吨非法炸药的厢式货车,趁夜深人静由河南往山西运送。山西长治警方经过多日的周密侦查,终于将7月5日特大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的5名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案情调查清楚。

  7月4日深夜,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警车和一辆厢式货车一前一后,穿行太行大峡谷,由河南驶入山西境内。5日凌晨时分,厢式货车被例行检查的民警发现。

  正当民警将车拦下准备询问并检查时,车上下来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他一边佯装与交警搭讪,一边趁夜色逃跑。民警检查中发现,车上装有大量袋装炸药,由于情况重大,民警立即将货车上的人员全部控制。这时又有两名形迹可疑的人从前面返回来打探情况,民警当即对两名可疑人也进行了控制。

  经审讯和调查,涉案的5名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已查清,申某、邓某、刘某、李某、刘某某等5人全部为河南林州人,其中李某为林州市交警大队某中队中队长,刘某为林州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刘某某为林州市保险公司副经理(在逃)。

  据警方提供的情况:申某等5名涉案嫌疑人共同投资,于今年5月份在壶关县石坡乡沙驼岭,以95万元的价格买下一座无手续的铁矿,经过清理巷道等先期工作后准备开工生产,但由于没有炸药,5人便商议通过找关系购买,6月下旬申某通过修车时认识的修车店杨某(在逃),预先支付3万元货款后,非法购买到近3吨自制炸药,在运送炸药时被山西警方查获。

  该案爆炸物数量巨大,并且涉及国家公务人员及民警。山西警方认为,申某、李某等涉案嫌疑人将因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涉嫌非法采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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