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速是平均数 高增长掩盖低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3: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2007年7月17日下午3时,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提高职工工资收入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工资没涨”原因 高增长抵消低增长负增长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国家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连续四年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分别超过了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但有网友认为自己的工资并没以15%增速增长。造成部分网友对工资增长的感觉与统计结果存在差距的原因,邱小平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是一个统计的概念。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并不意味着广大职工的工资都能够按照同样的水平增长。一部分高收入人群的工资快速增长会直接拉高对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增长的统计数字,从而有可能掩盖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有的职工工资水平相对下降的实际情况。

  第二,随着近年来我们国家住房、医疗、教育等消费价格的上涨,增加了职工家庭的消费支出,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工资增长的效果,有可能造成低收入职工对工资增长的感觉不太明显。

  第三,我们国家现行的工资统计范围只是城镇国有、集体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的企业,没有包括工资水平一般偏低、增长较慢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如何发工资 不提倡工资分配保密

  邱小平表示,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办法必须经过职工民主程序来制定,不提倡工资分配保密。

  邱小平在中国政府网进行网谈时,有网友问,不少企业盛行“薪酬保密制度”,工资分配由企业单方面确定,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违者给予处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

  邱小平回答说,确实有一些企业,包括一些跨国企业,在工资分配方面不公开透明。工资分配办法只有通过全体职工来讨论,或通过职工代表讨论,对职工代表不保密,才能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

  邱小平指出:“对国有企业我们是明确的,要求分配要公开。”

  工资立法 已将同工同酬列为重点

  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存在身份不同、同工不同酬问题,邱小平17日透露,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工资立法中,已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

  “我们将通过深入研究论证,在工资立法中制定具体的规范意见。”邱小平在中国政府网网谈中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

  邱小平说,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资分配应按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邱小平强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劳动法的调整,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

  综合新华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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