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赵延兵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5:40 深圳商报

  山西黑砖窑案一审宣判

  打手赵延兵被判死刑

  【新华社太原7月17日电】(记者胡靖国晏国政)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7日下午,山西对“黑砖窑”案件7案29人作出一审判决,最高量刑为死刑,最低为一年有期徒刑。另5起案件还在审理中,将于近期宣判。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介绍说,7月4日和7月11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王兵兵砖厂衡庭汉、赵延兵、王兵兵、衡明阳、刘东升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依法判决包工头衡庭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打手”赵延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窑主王兵兵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衡明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刘东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7月13日对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王兵兵砖厂打手陈志明、周学平、金新建、赵丰弟、彭银林、肖安强等6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以及衡庭汉之妻杨小兰涉嫌窝藏罪两案进行开庭审理。17日对上述6名打手进行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6人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以窝藏罪对杨小兰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刘冀民介绍说,芮城县人民法院审判了河南籍砖窑承包经营者张振敏、山西籍窑主孙安民等8人强迫职工劳动案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河南籍砖窑承包经营者衡国勤、山西籍转包人吴和平等5人强迫职工劳动案。新绛县人民法院审判了河南籍砖窑承包经营者欧建国、山西籍窑主王新全强迫职工劳动案。乡宁县人民法院审判了山西籍窑主刘亚龙等2人强迫职工劳动案。

  此外,被告人张振敏承包砖厂期间,通过被告人李学志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潘某某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并延长劳动时间,还对其进行殴打。法院认为,上述二被告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和5000元。

  “罪”与“恶”

  2007年7月4日和7月11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衡庭汉、赵延兵、王兵兵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经审理查明:2006年农历正月,被告人衡庭汉经其弟介绍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被告人王兵兵的砖厂,该砖厂未办理任何手续。随后被告人衡庭汉通过中介以每名民工350元的中介费,先后从郑州火车站、山西芮城、西安火车站拐骗回民工31名(其中智障人员9名)。

  砖厂于2006年3月开工后至2007年5月27日间,被告人衡庭汉为防止民工逃跑,先后雇佣被告人赵延兵、刘东生、衡明阳、赵丰弟等人负责看守民工,并授意看守人员:如发现民工干活不积极或逃跑的,可使用暴力进行殴打。

  砖厂生产期间,民工每天干活时间长达14至16个小时,晚上则都被锁在一个大工棚内,如出去上厕所,有专人跟随看守,回棚后将门关上。为追求砖厂的生产量,在砖还未降温的情况下,衡庭汉等人就硬逼民工出砖,致使民工赵二宝面部烧伤(重伤),张银磊背部、双足烧伤(轻伤),牛小鹏双足烧伤(轻伤)、卫大宝双前臂烧伤(轻伤),冯建伟、王自靠、严全宝、杨福林、周学贺、王锡明、肖卫东、陈小军、许海洋、阿的利、庞飞虎、陈幸福、邓建军为轻微伤。被告人赵延兵、刘东升多次殴打民工,刘东升致杨高峰轻伤、陈志明死亡、申海军轻伤。被告人王兵兵在衡庭汉承包经营期间,为私利纵容衡庭汉等人非法拘禁强迫民工超长时间超负荷劳动,且有亲自殴打和提供交通工具追找逃跑民工的行为,并伙同衡庭汉从西安火车站骗回民工3名。同时,王兵兵还饲养了4只狼狗在砖厂看场护院。(中新)

  5名涉案公职人员被起诉

  另外12起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嫌疑人被批捕或立案侦查

  【新华社太原7月17日电】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在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永济市和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已将4起有关国家机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案起诉至人民法院,对另外12起涉及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的14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已经批准逮捕和立案侦查。

  刘冀民介绍说,4起有关国家机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案案件共涉及5人,分别为:永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尚广泽、负责人侯军元,洪洞县工商局广胜寺工商所副所长郭伟民、干部魏世红以及洪洞县公安局广胜寺派出所民警席志强。有关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将于近期依法判决。

  刘冀民说:“还有几起涉及‘黑砖窑’的案件也将陆续起诉到人民法院。”

  刘冀民还介绍说,日前,山西省检察机关已对发生在万荣县、永济市的雇用童工5人从事危重劳动的4起案件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对发生在长治、晋城和运城三市雇用童工8人从事危重劳动的8起案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刘冀民说:“加上张振敏、孙安民等8人强迫职工劳动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共涉及13起案件16人非法雇用14名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犯罪。今天已对张振敏、孙安民两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进行了审理判决,其余12起案件等检察机关起诉至人民法院后,也将及时依法审判。”

  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反思

  社会管理为何遭遇“滑铁卢”

  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的李定是最早发现曹生村“黑砖窑”的民警,他在随后的调查中被立案侦查。李定在派出所辖区内负责暂住人口登记和暂住证发放等工作,在“黑砖窑”事件暴露前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明知“黑砖窑”内有大量外来农民工,但却在告知承包人要办暂住证后就再未过问此事。

  “黑砖窑”事件发生后,有关县市、部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没有及时上报山西省委、省政府。有一部分基层干部至今仍有糊涂认识。记者听到,有人认为曹生村“黑砖窑”是主动打击掉的,怎能成为反面典型?河南包工头在山西奴役农民工,怎么问题都算在山西头上?

  对此,中共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明确要求全省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反思教训。

  “‘黑砖窑’问题暴露出一个综合征:很多干部只重经济建设忽视社会建设,只重城市和大工矿忽视农村和小企业,只重政绩不重民生,只重表面工作轻视基础管理。”山西省省长于幼军说,“我们虽然在经济建设上打了几个漂亮仗,但在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上遭遇了‘滑铁卢’,打了败仗,教训极为沉痛!”

  一些职能部门的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检讨了本部门“不负责”“不作为”“不到位”的多方面教训。

  其一,一些地方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依法监管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地区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注意力和监管工作主要在城镇和规模较大的工矿企业,对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矿山、小砖窑、小工厂等劳动用工问题疏于管理,基本处于失察和失控状态。

  其二,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个别村干部甚至包庇、纵容“黑窑主”。

  其三,一些职能部门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其四,一些职能部门针对新形势、新问题,跟不上、管不好。(新华社太原7月16日电)

  媒体关注黑砖窑案

  7月1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黑砖窑”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图为国内各大媒体格外关注此次新闻发布会。张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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