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领域将评信用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8:26 无锡日报

  昨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我市将在食品流通领域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按统一标准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信用评估,确定监管频率,实行分类监管。

  据介绍,目前我市流通领域共有2万多家食品经营单位,有限监管和无限监管对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缓解这一矛盾,工商部门决定创新监管手段,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全市范围内除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外,所有流通环节从事食品销售(批发、零售)的经营单位(除集贸市场),均将被列入监管对象。目前这一举措正在宜兴市展开试点,预计本月下旬将在全市铺开。

  食品安全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工商部门将根据食品风险度、企业诚信度这两大要素,逐户评定信用等级。与此同时,依等级确定相应的监管频率,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次数或抽验频次,免除相应的专项检查等,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次数或抽验频次。按照制度规定,凡被评定为A级监管对象的,一般一年只巡查监管一次,而D级监管对象则每2-3个月就要巡查监管一次。

  据了解,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首先在粮食行业中展开试点,如今已初见成效,形成了让收储、加工、销售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知晓的信息披露机制,能够及时掌握、发布粮油食品安全信息,同时规定了粮油行业安全信用等级划分、等级评价、评价方式及信息的管理。(记者明洁、实习生孙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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