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广告不准称“豪华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8:42 贵州都市报

  贵阳推广旅游合同“四不准”条例

  旅游广告不准称“豪华游”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旅游局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始对全市89家旅行社进行检查,并推行新版旅游合同中的“四不准”条例。

  据了解,旅游合同“四不准”包括:不许旅游广告和合同在住宿标准方面出现“准几星”、“相当于几星”、“超几星”等含糊不清的提法;不许在广告和合同上出现所谓“豪华旅游”、“超值旅游”等提法;不许在旅游合同中出现“全包价”、“半包价”的提法;不许出现“送保险”提法。

  在昨日检查的4家旅行社中,存在合同使用不规范,证照档案管理混乱、到非定点旅游餐馆用餐等问题,检查组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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