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斌鹄实习生张敏)就我市区县、乡镇人大、政府和区县政协将集中进行换届,昨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及参加干部考察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切实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政协章程》,从今年7月上旬起至10月底,我市区县、乡镇人大、政府和区县政协将集中进行换届。为了认真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区县、乡镇人大、政府和区县政协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选举期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市委组织部的“12380”专用举报电话将随时开通。区县纪委、组织部门也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自觉坚持“四个严禁”:1.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在换届期间,各区县委原则上不再研究干部任免调整事项,对违反规定的,要撤除所任干部的职务和级别,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2.严禁“带病提拔”。对考察中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必须调查核实,在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得提拔使用。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纪检机关要对拟提拔对象作出廉政鉴定。3.严禁违反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加领导职数,不得自行增设机构,不得随意提高干部待遇。4.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在换届期间,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按时间进度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坚持“四个不准”:不准跑官要官,不准拉票贿选,不准封官许愿,不准说情透风。对于“跑官要官”者,已被确立为此次换届考察对象的,立即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对于“跑官要官”行为制止不力,或助长、为其说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民主推荐和选举期间不得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打招呼、拉关系等形式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不准通过造谣中伤,相互攻击和欺诈妨碍其他人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选拔人才中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严禁封官许愿,买官卖官,对于干扰正常干部任免工作,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追究责任。发现有行贿受贿行为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机密事项。领导干部如向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

  通知还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和参加干部考察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坚持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守纪律,精通业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此次区县、乡镇人大、政府和区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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