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自治区人均生产总值进入全国前10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11:06 北方经济报

  □文/本报记者 枫景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内蒙古曾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这些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一直保持了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记者从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内蒙古生产总值达到4790亿元,比1947年的5.37亿元增长196倍。在60年的发展历程中,内蒙古实现第一个千亿元GDP用了50年,第二个千亿元GDP用了6年,第三、第四个千亿元GDP均用了1年。人均生产总值由1947年的96元增加到2006年的20047元,在全国各省区市中进入前10位。财政总收入由1947年的9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712.9亿元,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列全国第11位。在内蒙古101个旗县(市区)中,有84个财政收入超亿元,13个超10亿元。去年,内蒙古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10358元和3342元,由2002年的全国第29位和第22位提高到现在的全国第12位和第16位。

  据了解,在本世纪第一个十年结束的时候,内蒙古将实现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等行列、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进入前列。一个综合实力较强、经济结构合理、地区特色鲜明、社会稳定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内蒙古将崛起在祖国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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