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将定位为议事协调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21:2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田雨、邹声文)根据最新的反垄断法草案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只是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并不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决定。

  正在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反垄断法草案三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草案第九条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作了规定。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反垄断委员会是议事协调机构还是实体性机构,性质不够清楚。为了加强反垄断委员会的权威性,保障本法的有效执行,应赋予反垄断委员会更充分的权力。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研究认为,按照草案的规定,反垄断执法工作是由国务院规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只是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并不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决定。草案原来的有关规定符合其性质,是适当的,以不作修改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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