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防务交流达成八点共识 继续开展高层交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21: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东京八月三十日电(记者 滕剑峰)今天晚上,中日两国防务部门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就中日防务交流达成八点共识。

  公报介绍说,八月三十日,曹刚川副主席与高村正彦防卫大臣举行了会谈,拜会了安倍晋三内阁总理大臣,会见了町村信孝外务大臣,并就中国国防政策和中日防务交流发表了演讲。在会谈中,双方就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双边关系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一致同意,将继续遵循《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根据二OO七年四月温家宝总理访日时双方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的精神,进一步发展两国防务部门的关系,加强双方在安全领域的互信,增进彼此了解,推动中日防卫交流朝着多层次、多领域的方向发展,共同致力于中日友好、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战略互惠关系),为维护亚洲及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做出建设性贡献。

  公报指出,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继续开展高层交往。曹刚川副主席邀请高村正彦防卫大臣于二OO八年双方方便的时候访华。双方一致同意,早日实现日本自卫队联合参谋长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互访。

  (二)为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十五周年,日方邀请中国海军舰艇编队于二OO七年访日。中方表示将于十一月或十二月访日,并邀请日本军舰在此访后适当的时候访问中国。

  (三)继续开展两国防务部门间的防务安全磋商。双方一致同意尽早在北京举行下一轮磋商。

  (四)为建立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防止发生海上不测事态,维护东海的和平,双方一致同意,尽早就此进行专家组磋商。

  (五)开展两国防务部门在军兵种、军事医学、军事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

  (六)加强人员培训合作,扩大包括青年军官在内的人员交流。

  (七)中方邀请日方于二OO七年九月派员赴华观摩“勇士-二OO七“步兵师进攻战斗实兵实弹演习。

  (八)逐步探讨在抵御自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交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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