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电视剧遭盗播事件调查:诉讼缘于商业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3:24 京华时报
国产电视剧遭盗播事件调查:诉讼缘于商业竞争
赤东文化传媒公司办公地点大门紧闭,没有任何公司的标记。本报实习生 张魁 摄

  今年8月20日,一个名为北京赤东文化传媒的公司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京城各大媒体通报一个两年前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临时裁定书,声称“日本天空卫星网”785频道侵权播放该公司持有版权的国产电视连续剧《苦菜花》事实成立,并侵权了其他近200部国内电视剧。

  随着国内各媒体的不断报道,这桩日本电视台侵权案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互联网上也开始了一场“热闹”的讨论。有的网民对“日本电视台侵权播放我国电视连续剧”表示愤慨,但也有网民提出质疑,“日本电视台为什么侵权播放抗日影片”……

  为此,本报记者就《苦菜花》版权纠纷案引起的众多争议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785频道并非日本电视台

  根据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提供的信息,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到了涉嫌所谓“侵权”播放《苦菜花》的日本天空卫星网785频道。记者发现,这家被赤东文化称为“日本电视台”的电视台所使用的台标其实是CCTV9的台标,通过该频道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了785频道在日本的电话,“您好,这里是Skyperfectv 785频道。”电话里传来的也是一名女士用中文接待的声音。通过多方渠道,记者联系到了785频道的经营者香港亚太传媒控股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王先生首先介绍,785频道是亚太传媒于2003年在日本收购的一家卫星收费频道,播放的节目主要以CCTV9和国内其他卫视的中文节目为主,主要目的是为在日华人提供更多的国内新闻娱乐资讯。由于在日华人卫视频道的激烈竞争,公司营业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主要股东其实都是由华人组成,没有任何日本股东,因此我们是一家在日本的华人电视台。”

  《苦菜花》案并无诉讼结果

  “《苦菜花》的案子是两年之前的事了,在这个时候重新翻出来是另有其他目的。”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2005年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苦菜花》案庭审的实录以及临时裁定书。

  这份日文的“临时裁定”书翻译成为中文后大意为:“法院认定赤东文化的申请正当,赤东传媒应提供150万日元(约12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亚太传媒不再播放电视剧《苦菜花》。”为什么认为赤东的“申请正当”,还要求赤东给亚太传媒150万日元的保证金呢?记者就此采访了研究日本法的专家毛律师,他认为,根据日本法律,“临时裁定”表示法院暂时不能对被告是否侵权进行认定,但可以在原告缴纳保证金之后,要求被告暂时停止播放行为;保证金的数目则是由被告提出。此做法基本类似我国的“诉讼保全”制度,所不同的是基于我国的“诉讼保全”制度做出的裁定生效后,案件自然进入实体审判,而按照日本法律,临时裁定作出后,案件是否需要进入实体审判还需要原告方提出相应的起诉。时至今日,赤东文化却一直没有向日本法院提出相应的起诉。这意味着赤东文化向传媒所宣称的“侵权事实”根本未经日本法院审理及认定。

  “150万日元保证金确实是由亚太提出。”王先生说,“《苦菜花》是在纪念抗战60周年时,由国内某卫视播出的,我们只是按协议规定转播,并得到原版权拥有者北京华录百纳公司的同意后播出的,考虑都是为在日华人提供娱乐节目的前提下,我们不愿意给对方施加过大的赔偿压力,因此只提出了150万日元的保证金。”

  记者通过查阅日本法院的庭审文件发现,赤东文化在2005年只用了50万 人民币,购买了《苦菜花》、《使命》等6部电视剧在日本、韩国等4国的播映权。

  赤东罗列“侵权清单”

  8月23日到25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北京国际电视节”上,许多参展的国内电视制作公司都收到了一份厚厚的“日本卫星网785以及781频道涉嫌侵权中国电视剧清单”,这份清单以赤东公司以及北京欣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派发并罗列了785和781两个频道“涉嫌所谓侵权”的近500部电视剧。

  昨天,记者根据派发清单中留下的号码拨通了赤东公司孟先生的手机,他告诉记者,目前已有10多个电视连续剧的制作方找到了他们,还有很多的电视剧制作公司考虑到诉讼费用等问题还在观望。“其实参与诉讼的公司只要平摊诉讼费用,赤东公司将完全承担律师费用,我们希望大家联合起来进行

维权。”孟先生说。当记者提出已经联系集体诉讼的具体连续剧名称时,孟先生表示此刻不方便透露。

  随后,亚太公司王先生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6年7月由另一家日本大富电视台向日本媒体提供的所谓“侵权名单”,记者对比两份“清单”,发现内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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