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杀害亲生儿被判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7:32 河北日报

  新华社沈阳8月30日专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鞍山市未婚女孩李某在厕所里生下一男婴,因无法确定孩子父亲是谁且担心被人嘲笑,便将婴儿从六楼扔下致死。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李某今年19岁,从小父母离异,初二开始就不再上学。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她每天多是靠上网打发日子。没有地方住的李某曾跟不同网友过夜,不慎怀孕。

  今年4月8日晚,李某在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一朋友家借宿,半夜感到肚子疼。次日凌晨3时许,她在厕所里生下一名男婴,顺手从六楼阳台扔了下去。天亮有居民晨练,在小区过道上发现男婴尸体,遂报案。

  鞍山警方经刑事科学技术检验,证明婴儿系活产,符合高坠死亡特征。经排查、讯问,李某承认是自己所为。很快,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自然人的生命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李某因未婚先孕害怕被人耻笑而故意非法剥夺婴儿的生命,构成故意伤人罪。鉴于其涉世未深,且成长环境特殊,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后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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