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公布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时间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10:17 CCTV《第一时间》

  在国务院新闻办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国家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并给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在2008年底之前将廉租住房制度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我在这儿解释一下,在此之前,我们的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是城市享受低保的住房困难家庭。

  建设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范围调整

  其实作出调整的不仅仅是住房保障的对象。根据建设部昨天公布的数字,全国将有一千万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当中来,这样一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就非常关键。而齐骥昨天也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对于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中央财政给予专项支持。

  建设部:两类企业可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另外,对于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问题,建设部住宅与

房地产业司的司长沈建忠昨天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只有两类企业可申请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这两类企业是远离城区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此外这些企业还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必须符合城市的规划;三是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土地必须符合
城市规划
,可以用于建设住房,不是工业性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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