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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规范出租车经营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08:25 台海网
台海网9月1日讯 (通讯员 颜鹏志 海峡导报记者 詹文)8月28日,厦门1904辆更新投放的新出租汽车投入营运后,市民普遍认为新出租汽车在安全性、舒适性以及服务质量方面明显有所提高,坐起来觉得舒心,交通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但是记者在最近的采访过程中,听出租汽车驾驶员反映了一些问题,一个是有的出租汽车企业和挂靠车主借新车投放更新之机,向承包驾驶员收取高额押金;另一个是一些挂靠车主提高日承包租金。这给驾驶员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他们感到很不合理,如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交通委运管处的负责人。 厦门市运管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1904辆出租汽车更新投放以后,运管处主要工作就是着手抓好出租汽车市场的整治和行业管理的规范工作,这些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规范管理和经营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妥善处理企业、车主和驾驶员三者的关系,依法保障三者的合法利益,尤其应切实保障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对于出租车驾驶员反映的有些出租汽车企业和挂靠车主借新车投放更新之机,向承包驾驶员收取高额押金和提高租金问题,运管处已有所了解,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厦门市交通委将和物价部门联合出台有关全市出租汽车月营收平均额和租金指导价,对于押金问题也将予以规范,坚决纠正和制止乱收费和高收费行为,凡是多收的押金和承包租金都要无条件退还给承包驾驶员,从根本上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