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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10:55 生活新报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农村低保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预计2007年年底农村低保对象将会达到3000万人。 “农村低保管理部门要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要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这位负责人说,低保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大,工作推进步伐不一等原因,实现‘应保尽保’,只能循序渐进,逐步落实。”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坦言,首先,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其次,资金投入还需加大。三是工作手段落后。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农村低保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建立,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转到狠抓落实上来。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低保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民政部8月份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本次活动为期一年,目的就是全力为基层群众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和公平低保。 新华社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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