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一人罚款两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05:00 深圳商报

  校车超载一人罚款两百元

  交警部门全市设点严查校车违规行为

  【本报讯】(记者沈小妮实习生李海英通讯员陈志强宋学德)开学了,校车也穿上了“黄制服”。全市校车统一标识、统一为黄色车身,四周喷着绿色“校车”字样。昨日,我市交警部门组织行动规范校车行车安全、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置了36个查车点,对全市校巴进行规范检查。昨日下午,在彩田路查车点,记者看到,过往校巴车纷纷停车接受检查。据介绍,这次行动重点检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是否持有《校车驾驶人证》,严查校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投保、未喷涂放大牌号、未粘贴标识等各种违法行为。

  16时50分,一辆坐满孩子的校车停下来接受检查,交警要求司机清点人数。该辆车的《校车许可证》允许乘坐51人,清点发车上竟乘坐了54人,超载3人。该车是深圳市罗湖区侨香学校的,车牌号是粤B92517。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每超载一个人要罚款200元,这个校车超载3人,罚款总额是600元。

  据了解,为加强全市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市交警局在全市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行动从9月3日开始,每天上午7时至8时、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在各学校路段、门口设置整治点。行动期间,全市每天每时段设置36个检查点,每个整治点安排交警、教育部门工作人员6人,上午和下午的检查整治点分别设在不同的学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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