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渔船走私毒品四被告昨出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05:0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吴涛)利用渔船经海上走私毒品入境,并在深圳进行贩卖,这一涉案团伙中有四人昨天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均称是受人指使,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据公诉机关指控,罗建洪、蔡俊元、胡平、郑伟明长期受罗国洪、徐伟彪、郑敬德(另案处理)等人的指使,从香港利用渔船经海上走私毒品入境,并在入境后在深圳进行贩卖。由罗国洪指使蔡俊元驾驶船只并搭乘罗建洪前往香港接收毒品,再从香港码头经海上走私毒品到盐田区,由罗建洪和徐伟彪等人将毒品从船上搬运至盐葵公路路边,并交郑伟明将毒品运至罗湖区翠竹路,交由胡平和郑敬德、何宝宗(另案处理),由他们将毒品存放于某住所。

  胡平按郑敬德的指使将毒品贩卖给国内毒品买家“肥超”、“家姐”等人,并将贩毒与收取毒资的数量进行记录。胡平每卖一公斤毒品氯胺酮,郑敬德会支付其1000元人民币报酬,经查,胡平已贩卖了150公斤毒品氯胺酮。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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