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楼下有“民居仓库”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09:22 新安晚报

  8月2日,省城安庆路安南小区一居民楼内用于储藏胶底鞋的一套居民房突发大火,刺鼻的浓烟封锁住了楼道,造成楼上多名居民被困,合肥市消防支队迅速出动五个消防中队,最终救出居民,扑灭大火(本报8月3日A3版曾详细报道)。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公安消防大队了解到,此次火灾发生的原因已经查明,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分。

  合肥市庐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权干事昨日向本报透露,经过认真勘察,消防部门认定安庆路安南小区8月2日发生的火灾主要是电路问题造成的,“由于胶底鞋等易燃物堆放得过高,电线电源插座局部电阻过大产生的高温点燃了这些易燃物。”

  据权干事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把居民房用作仓库储藏易燃物是违法行为,货主应该受到警告或罚款的处罚,“考虑到货主已经在火灾中烧得倾家荡产了,我们最终只对他进行了警告,没有罚款。”此次事故的发生,出租房的房东也有一定责任,“虽然房东在租房合同中已经写明房屋是作为居住使用的,但他仍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我们已经按照程序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权干事还透露,火灾发生后,庐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向火灾发生地的安庆路街道发了一个正式公文,要求安庆路街道对辖区内,特别是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周边的居民房进行排查,对于擅自更改房屋使用性质,把居民房作为仓库使用的行为进行统一整治,“目前,第一阶段的排查摸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集中整治,消除这些火灾隐患。”

  本报记者 刘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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