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区学生同等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14:40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9月4日电 (记者蔡敏) 又到新学年开学之时,为进一步优化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环境,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农民工子女一律与城区学生同等收费,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在流入地建立学籍并完成了义务教育的,可就地在城里参加中考。

  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各级教育部门从新学期开始,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流入地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按各中小学校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实际在校生数拨付经费,由此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各地在流入地义务教育本服务区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一律与城区学生同等收费,免收学杂费,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并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纳入当地家庭贫困学生救助范围,予以资助。

  同时,安徽省各级教育部门还将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学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其建立义务教育学籍,在流入地完成义务教育并达到毕、结业标准的,流入地教育部门应为其发放相应的毕、结业证书。中途转学或借读的,教育部门应为其在流入地或回流出地就学建立绿色通道,及时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安排就读学校。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民工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提供方便。在流入地建立学籍并完成了义务教育的,可就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应根据本地农民工的实际居住情况划定义务教育服务学区或定点学校,保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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