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将派11个督查组赴各地检查治安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4: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宋伟)中央综治委将于近期会同中央有关部门联合组成11个督查组,对北京、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等省(区、市)贯彻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9月4日中央综治办召开的督导检查工作动员会上说,要通过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的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情况,重点督查、指导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制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排查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工作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各地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工作情况;排查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情况;排查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情况。三是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包括打黑除恶、治理自行车被盗、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四是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五是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解决涉及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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