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16名行政人员中午饮酒受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9:45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9月4日专电 (记者程士华) 记者从安徽省临泉县纪委获悉,临泉县工商部门一工作人员因中午违规饮酒,近日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07年以来,临泉县已有16人因中午饮酒被查处,其中2人被给予撤职处分。

  临泉县纪委纠风办主任徐宝林说:“中午饮酒,喝得面红耳赤,晕晕乎乎,降低了机关工作效率,也给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造成恶劣印象,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

  为改变机关作风,临泉县纪委颁布了“禁酒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在乡镇进行公务活动时,一律不得在经营性酒店就餐。如发现有违犯“禁酒令”的,可向临泉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举报。经核实,举报人可以得到500元的奖励。

  记者看到,一些县委、县政府工作人员随身带着印有“禁酒五知道”的卡片,卡片上列出了有关“禁酒令”的5条注意事项,并注明了举报电话和分管举报部门的地址。卡片的另一侧,印有一顺口溜形式的“禁酒歌”。

  徐宝林告诉记者,临泉县自上世纪90年代就实行了“禁酒令”,起初主要通过纪委工作人员在就餐时间到各酒店宾馆暗访,因纪委人手有限,效果不太明显。自2007年1月实行有奖举报以来,动员了社会力量,群众的举报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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