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以玩具钞票骗取金饰 台一对年轻夫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13:37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云林县年轻夫妇林建颖、詹千慧,以牛皮纸袋装玩具钞票为幌子在银楼诈取金饰,在云嘉地区已行骗多起,嘉义地检署依“诈欺罪嫌”起诉,嘉义地方法院近期审结,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3个月又15日。全案仍可上诉。

  据报道,判决书指出,被告林建颖(26岁)、詹千慧(25岁)夫妇,年轻不学好,两人一搭一唱,以云嘉地区银楼为犯罪目标,均以整叠的玩具钞票为幌子,佯装购买金饰时,先交出少许的现金,用牛皮纸袋装玩具钞票取信于银楼老板,再伺机拿到金饰夺门而出。

  被告夫妇以相同方法,从2006年12月6日起,至2007年3月31日止,连续在云嘉地区犯下了10余起相同案件,于今年3月间被云林县警方循线查获。

  判决书表示,被告两人今年2月12日中午,携带以牛皮纸袋装140张千元面额的玩具钞票,共乘

摩托车前往嘉义市中正路一家银楼,佯装购买金饰,詹嫌先交付1300元现金,林嫌并将牛皮纸袋放在柜台上取信业者。银楼老板不疑有他,将金项链、金链坠子、手链及戒子交给夫妇两人观看,詹嫌一拿到该批金饰,立即与林嫌夺门而出,共乘摩托车逃逸,业者打开牛皮纸袋才发现里面尽是玩具钞票。

  被告夫妇于3月间在云林县被逮,嘉义市警方获悉,因犯案手法雷同,加上比对银楼所录下的监视画面,确认就是二人犯案。经嘉义地检署依“诈欺罪嫌”起诉,嘉义地方法院近期审结,林建颖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减刑为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詹千慧则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减刑为3个月又15日,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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