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货物被弄丢托运公司该赔多少? 双方闹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3:58 东方今报

  □社会主笔 张少春

  今报郑州讯“托运公司把我的8万多元货物搞丢了,却不愿按价赔偿。”温州商人谢先生气愤地说。昨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齐礼阎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谢先生是郑州中路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中路公司)董事长。今年3月,河南长通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长通运输)杭州分公司将其公司托运的货物弄丢,价值8万多元。后来,双方闹上法庭。

  法庭上,双方就到底该赔多少进行争论。

  原来,在中路公司杭州分公司委托长通运输托运这批货时,一共交了130元运费,10元保价费。长通运输的运输单写明,按照货物总价值的3‰交纳保价费。“你们交了10元保价费,说明货物总值是3333元,而不是8万多元。”长通运输代理人说。“这10元保价费是无效的,你们提供了格式合同,这属于格式条款。”中路公司代理人说,如果这个保价条款成立,那意味着,中路公司多加了10元,反而只能按3000多元赔偿;不加这10元,却能按8万多元实际损失赔偿。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