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吧里起口角买菜刀砍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7:59 台海网

  台海网9月7日讯 (海峡导报驻泉州记者 郭冰德)昨日,泉州丰泽公安分局的办案民警在向记者通报“2003.6.9”故意杀人案时告诉记者,逃了多年的省督命案逃犯张某銮从千里之外的吉林长春回到家中,并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泉州丰泽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2003年6月9日凌晨3点多,泉州丰泽东方大酒店右侧小巷发生一起恶性故意杀人案。受害的晋江男子陈某在点心摊吃夜宵时,被四个手持菜刀的年轻男子当场砍死。案发后,丰泽分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华(男,25岁,福建省寿宁县芹洋乡溪源村人,已执行死刑)、黄某金(男,20岁,福建省寿宁县芹洋乡溪源村人,被判死缓),成功侦破该案。但本案尚有张某銮、李某城2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其中张某銮被列为2003年度福建省省督的十大在逃要犯之一。

  几年来,负责侦办“2003.6.9”故意杀人案的大队侦查员一刻也没停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銮等人的追捕。他们对该人的社会关系反复调查,详细分析了张某銮可能投靠的亲戚朋友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多次到寿宁其家中、安溪其姐夫家、福州朋友处等地开展对该人的抓捕工作。同时,侦查员从法律政策等方面不厌其烦地做张某銮母亲、叔叔等家人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督促张某銮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侦查员们的反复努力下,规劝工作取得了实效。在张某銮叔叔的劝说下,犯罪嫌疑人张某銮最终打消了思想顾虑,从千里之外的吉林长春回到家中,并于2007年8月30日上午在其叔叔的陪同下主动到丰泽公安分局投案。

  投案后,张某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03年6月9日凌晨,其和同村的张某华、黄某金、李某城等人到东方大酒店“迪吧”内蹦迪,因受害者陈某踩了张某华一脚2人发生口角,张某华怀恨在心,当即纠集了一起 “蹦迪”的几个人到外面的超市买了4把菜刀,预伏在酒店门口,当受害人陈某从酒店出来吃夜宵时,四个人一拥而上,乱刀将陈当场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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