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13:14 扬子晚报

  无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首次作出调整,对广大中小学生予以更大优惠。5日无锡市政府专门出台181号文件,把中小学生参加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并规定已参加商业保险的中小学生,在参加居民医保后可自愿退出商业保险。

  据悉,在3月份出台的《无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凡户籍居住地在市区街道,并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机关事业单位儿童医疗统筹制度以外的居民,居民中的少年儿童在18周岁及其以下的,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对户籍和少年儿童的年龄作了要求。而刚出台的文件中,在中小学生户籍和年龄方面放宽了要求。

  新规明确: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校(含职高、中专)中,小学、初中阶段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对象和高中(含职高)、中专阶段具有无锡市学籍的在校学生,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技工学校中具有无锡市学籍的在校学生,除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儿童医疗统筹外,均须按照《无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筹资和个人缴费按《办法》中明确的少年儿童有关标准执行,财政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非无锡市户口、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具有无锡市学籍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初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备案,可享受财政补贴;对非无锡市户籍、不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具有无锡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财政不予补贴。

  同时,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学生,首先应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已在学校中开展学生平安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可作适应性调整;对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如个人提出退出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办理退保手续,学校要协助做好退保工作。此外,各学校负责本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组织发动、参保登记、证卡购领等工作,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参保学生缴纳的医保费用,暂由学校协助收缴。

  据了解,文件中的规定对非无锡市户籍的十多万中小学在校学生非常有利,让他们不仅可以参保还可以享受补贴,同时,新规定还把职高、中专、技校里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学生也囊括进了享受补贴的范围,打破了《办法》中对参保中小学生必须是户籍住地在市区街道的,以及只有18周岁以下的人员才能享受补贴的限制,扩大到了户籍住地在乡镇的和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其中18周岁以上的学生个人缴费也按照少年儿童的标准交付。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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