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高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市场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17:18 中国新闻周刊
武高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市场监督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

  “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市场监督”。这句话是国务院前总理李鹏在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原话。

  据统计,1997年英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70万件,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57万件。从投诉数量上似乎差不 多,但是英国人口总数只有6000万,而中国则有13亿人口。如果按照人均投诉率来计算的话,英国消费者投诉是中国的 30倍。那么,这是不是说明英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要比中国的差?

  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为,英国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鼓励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投诉,知情要举报。英 国政府认为:消费者在投诉举报的过程中不仅仅是维护了消费者的个人利益,也是对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环境的一种监督。从 表面上看,消费者投诉是为个人利益而奋斗,但实质上是推动了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同时他们还认为,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有五大优点。

  第一,廉价。消费者参与监督省却了政府监察部门的成本,并且所有的赔偿都源自经营者或者是违法经营者。

  第二,广泛。伪劣产品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能够全面监督的不是政府的执法人员,而是广大消费者,也只有消费者 才能做到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第三,及时。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要想盈利是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因此消费者是最先受害、最先知 晓、最先反抗的人群。

  第四,公正。当产品物有所值的时候,消费者是不会有异议的。只有当“一分钱不等于一分货”的时候消费者才反抗 ,才据理力争。

  第五,彻底。有经济学家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是惟一不被收买的群体。

  由于有以上五大优点,各国特别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推出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用 这样的方式方法参与市场监督,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比如去年美国法院受理消费纠纷5万件,平均每一案消费者可以获得35万美元的赔偿。因此消费者在打官司这一问 题上,由被动变成了主动,也愿意请律师帮助他们打官司。

  中国消费者协会截止到去年年底受理消费者投诉1000多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多亿元人民币。但是人 均每案得到的赔偿金是700多元人民币。这个数字可以充分解释中国的消费者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所得的赔偿金连律 师费都不够。

  中国的小杯型果冻噎死一个小孩,消费者获赔几万元人民币,同样的案例在美国,消费者获赔2000万美金。中国 的小孩因爆竹产品质量而被炸瞎,最高赔几万元;而在美国,一个小男孩的眼睛被中国出口的炮竹炸瞎之后,向中国索赔五百 万美金。索赔的理由是:被炸掉的不是小孩的一只眼睛,而是他的前途。这个案子发生在十几年前,最后是庭外调解,赔偿金 额是9万美金,迄今为止在国内尚无一起人身伤害案赔偿的金额达到这个高点。

  中国和美国的国情虽然不同,但是,中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后的赔偿额度明显偏低,不利于调动广大消费者积极 参与市场监督性的积极性。

  再比如,在美国有最低赔偿制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索赔只要确认经营者有责,最低赔偿平均200美金。在 经济发达的夏威夷这个数字达到1000美金,而在一些比经济比较落后的洲则赔偿35美金。这样的做法就使许多消费者纠 纷快速解决,而且让消费者也满意。

  国际上有一条法律叫做《代表不特定多数消费者诉讼》,据了解至今尚未列入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这条法律是解 决什么问题的?比如说有人用工业用油冒充食用油卖给消费者,但是由于消费者的摄入量较小,没有给消费者造成不可逆转或 者可以逆转的损害,大多数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吃过这种油,因此无法诉讼。但是这件事却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就有一 个组织出面代表这些不知名、不知姓的消费者诉讼,要求违法经营者赔偿。

  还有,国外有的虚假广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除了要求索赔之外,还可以要求媒介用相同的版面、时段 做更正广告。这就使媒介对广告的审查严于政府,像这样的举措都是调动群众参与市场监督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中国也推出了 一些这样的举措,但是还不够。比如,在检举地下光盘生产线的时候,曾经推出50万元的奖金额度;为了加强税收、调动消 费者的积极性,在发票上设置刮奖等等。这些举措都是比较好的举措,但是目前看来还比较少。

  最近几年,消费者选购商品的标准已经远远不止于物美价廉。过去消费者选择商品时,就是关心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价格、安全、卫生、计量、广告等。但是近年来国外的消费者组织已经开始号召本国消费者抵制任何血汗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 ,人权、环保、商业贿赂、同工同酬、节能等等,都成为影响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因素。这个发展趋势使企业是否全面履行社会 责任成为市场准入的门槛。我想,在不久的将来这一点在中国也将显现。买或者不买是消费者的神圣权利,消费者的这一神圣 权利有的时候像水一样,既可以载舟,又可以覆舟。

  2000年时,美国有一个方便面品牌占市场份额60%,但是消费者发现这个厂家是用工业用油做调料。因为其工 业用油的含量微乎其微,没有给消费者造成直接的损害,法院和政府都认为经营者不需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但是半年之后这 个品牌的市场拥有量从60%掉到10%,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老板跳河。

  因此,我们认为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的方式、方法有三条。

  第一条,是消费者受害以后的投诉;第二条,是消费者虽然没有受害,但是可以举报;第三条,消费者可以拒绝购买 一些不讲诚信,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

  消费者的力量是很大的,如果发挥出来,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处也是很大的,但是需要政府制定政策来鼓励消费者参 与市场监督。

  因此我发言的结束语是:相信群众、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在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监督的人民战争。我认为在司法 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或者说群众监督是必不可少的,是当前的薄弱环节 ,应当加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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