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 窦唯昨天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12:53 BTV《北京您早》

  记 者:谷泽斌1

  摄 像:张小川

  女播:【导语】女播:很多观众可能还记得,一年前,歌手窦唯大闹某报社的事情,他不仅砸坏财物,还火烧汽车。昨天,作为被告,这位曾经的公众人物站在了法庭上。

  【正文】上午9点,窦唯自己来到法庭,面对众多媒体,他平静地走到被告席上。检察机关指控:去年5月10日上午11点,窦唯因对有关自己的报道不满,将某报社的电脑、DVD机等物品砸坏;下午6点,窦唯又将周某停放在报社门前的汽车泼洒汽油后点燃。随后他自己拨打110投案自首。

  【同期】公诉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文】对于指控的事实,窦唯表示认可,但他称是因为新闻报道不实,才导致行为失控的。

  【同期】被告人 窦唯:

  【正文】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提出的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窦唯表示可以做到。

  【同期】被告人 窦唯:

  【正文】整个庭审过程中,窦唯始终都很平静,检察机关认为窦唯认罪态度良好、悔意明显,并且是主动自首,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理。不过窦唯的辩护律师认为财物损失总价7023.5元的估价过高,因此申请重新鉴定。庭审进行了一上午,宣武法院听取了各方意见后,表示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记者谷泽斌、张小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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