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将机要费案证据列为绝对机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9日10:31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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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9日电 台湾“国务机要费”案审理又出现新的变量。台当局“总统府”秘书长叶菊兰日前发函台北“地院”,指陈水扁已经补核定,将本案有关的支出凭证(发票)、传票及检方侦讯陈水扁等人的相关笔录、录音、电磁纪录等全部核定为“绝对机密”,并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应永久保密。 由此,该案的审理进程再度受到外界瞩目。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陈水扁此举可说将当初检察官侦查所得的犯罪证据一网打尽,包括吴淑珍收集来报假帐的发票等全列为“绝对机密”,意图不让法院审理使用。检方认为,陈水扁是以“国家机密”为幌子,目的是阻止“国务费”案的审理。

  而台北“地院”原本在7日下午传唤前、后任“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准备进行审结前的审理程序。但是陈水扁的突然出招使得庭讯在没有进度情况下很快结束。

  检方认为,本案起诉不涉及“机密外交”的部分,检方起诉的范围系针对以不实发票核销“国务机要费”的贪污及伪造文书的犯行。因此,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表示,本案应继续审理,无停止审判的必要,但将会改采不公开方式审理。

  只是,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像审理一般案件那样能挥洒自若,判决书也不能公开,如果一不小心泄漏“

国家机密”法官本身还会吃上刑责。因此,只要陈水扁在位一天,“国务机要费”案势必很难继续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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